任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产交易服务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冀任告[2024]009号)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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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冀任告[2024]009号)
发布时间:2024-05-15 出让公告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冀任告[2024]009号)
冀任告[2024]009号 2024年05月15日
****政府批准,****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198844平方米 宗地坐落: 工业道东侧、****电厂北侧、东大坞村西
年限: 50年 容积率: 0.500≤ 建筑密度(%):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50.000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198844
投资强度: 45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12265.1828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724BB0036
起始价: 12265.1828万元 加价幅度: 5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申请。授权他人竞买的,只接受现场授权和公证授权。 外地企业参加竞买,应在竞买成功后在**本****公司或将外地企业迁至本市。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出让宗地建设项目需符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并不在《禁止用地项目目录》范围内。 出让宗地建设项目用地需符合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满足环保要求。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04日 至 2024年06月06日 到 ****交易中心三楼321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04日 至 2024年06月06日 到 ****交易中心三楼321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6月06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6月07日****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 2、申请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6日16时30分,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提交出让文件规定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得参加报名资格预审,从而不具备竞买资格。 3、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买保证金中相当于成交价款20%的部分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买保证金不足成交价款20%的部分,应于5日内交清。 4、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清成交价款。 5、****人民政府委托我局连同土地一并公开出让的7处建筑等设施,评估价为36.2728万元。 6、出让宗地(含地上物)起始价12861.7128万元,其中地上物价值为36.2728万元。 7、出让宗地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动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8、出让宗地产业类型为电力煤炭技术及设备,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亩。 9、其它相关内容详见出让文件。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交易中心三楼321室
联 系 人:****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17-****807
开户单位:****审批局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开户账号:130********800002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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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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