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鑫星体育器材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

审批
河北-沧州-海兴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5日
项目详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5-15

项目名称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海****工业园区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陈金星
联系人 陈金星 联系电话 139****2698
项目投资(万元) 2 环保投资(万元) 2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4-05-18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淘汰原有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光氧催化装置一套,更换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固化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固废 环保措施:
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承诺:**** 陈金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陈金星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1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