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夏日饮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竞价续保生产人员安责险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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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拟采取比选方式确定一家符合资质的保险公司,(略)4年安责险的续保工作。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保安责险的基本情况
(一)保险名称:鄂伦春自治旗夏日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人员2024年安责险续保。
(二)委托单位:(略)
(三)服务地点:(略)
(四)预算资金:按照安责险承保内容提供有效、合理报价,价低者优先。 最高预算金额0.68万元。
(五)服务内容:完成(略)年安责险的续保工作。
二、服务范围
(一)服务范围:夏日公司与生产相关的16名工作人员2024年安责险的续保工作。
(二)服务期限:一周内完成鄂伦春自治旗夏日饮品有限责任公司安责险的续保工作。
三、比选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承保公司服务范围内具有承保安责险业务的资质;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处于有效期的营业执照。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六)具备在呼伦贝尔市境内开展承保服务的工作条件。
四、比选需提(略)
(一)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业绩证明材料。需要提供为各企业近三年内完成承保安责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三是在与我公司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五)提供对该续保业务的服务承诺书。
(六)服务价格:(略)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2日
2.报名形式:本次比选材料以现场报名或微信、邮箱等形式报送(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无效)。邮箱号为(略)@qq.com。
3.报名地点:(略)
4.报名联系人:(略)
六、比选方式
(一)从报名的符合条件单位中,由我公司发布邀请函或电话通知。
(二)比选单位持邀请函和相关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比选(邀请函及相关材料需加盖公章)。
(三)夏日公司评审组经过综合比选评分后,评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中选单位。
(四)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编制单位应积极履职,按照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略),不得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害夏日公司的行为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一经发现立即将其列入公司“黑名单”。
七、比选时间和地点
具体比选时间和地点等待我方通知。参选机构请仔细阅读公告,本次比选的最终解释权归鄂伦春自治旗夏日饮品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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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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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
招标公告
鄂伦春自治旗夏日饮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竞价续保生产人员安责险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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