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公建民营”经营权外包项目(二次)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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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公建民营”经营权外包项目(二次)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略)

(略)受招标人((略))委托,现对绩溪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公建民营”经营权外包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略)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绩溪县特(略)(敬老院)“公建民营”经营权外包项目(二次)

3、招标人:(略)

4、项目内容:将我县5所区域性特困供养机构(龙川中心敬老院、伏岭镇敬老院、上庄镇敬老院、长安镇敬老院、金沙镇敬老院)所属的土(略),由运营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条件投资改造后,在双方确认的合同期内开展养老、托老、医疗康复等养老服务。

运营方(略):首批将龙川中心敬老院优化提升为三星级特困供养机构标准,将伏岭镇敬老院、上庄镇敬老院将优化提升至二星级特困供养机构标准;第二批升级改造长安镇敬老院、金沙镇敬老院优化提升至二星级特困供养机构标准。总投资估算约900万元(注:含装修费用(略),不含预备费)其中龙川中心敬老院300万元,伏岭镇敬老院206万元,上庄镇敬老院136万元,金沙镇敬老院123万元,长安镇敬老院135万元),投入资金由运营方负责筹措。

5、委托运营期:运营期限为15年,运营期限自合同签订,将场地交付使用后第60天开始计算。委托运营周期间实行一年一考核,五年一签约。

6、标段(包别)划分:(略)

二、(略)

1、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本项目所要求服务能力的投标人。

2、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2.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2.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2.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2.5投标人被政府采(略)名单的。

3、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本(略)。

三、(略)

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略)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各投标人须在(略)时整前(不在规定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第2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略)。

五、投标截止时间:(略)

六、联系方法:

(一)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二)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安徽省(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三)监督部门:(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下载绩溪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公建民营”经营权外包项目(二次)招标文件.pdf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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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公建民营”经营权外包项目(二次)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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