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310-410381-04-01-703539)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4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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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代码:(略)-04-(略))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代码:(略)-04-(略))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略)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

4、(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略)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30日 - 2024年05月09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略)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略)9时30分(北京时间)

4、(略)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8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当年支付中标价的40%;竣工交付使用的第二年支付中标价的30%;竣工交付使用的第三年,按相关部门的核算价,一次性无息付清剩余工程款”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2.4.1 付款周期“(略),当年支付中标价的40%;竣工交付使用的第二年支付中标价的30%;竣工交付使用的第三年,按相关部门的核算价,一次性无息付清剩余工程款”

变更为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8付款方式:原则按照工程节点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前,节点付款比例为工程合同价款的 75%,待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工程审定金额的95%剩余5%待本工程竣工验收(略)
(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2.4.1 付款周期:原则按照工程节点付款,工程(略),节点付款比例为工程合同价款的 75%,待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工程审定金额的95%剩余5%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息支付。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5、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给各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相关内容随之变更,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如有)

名称:(略)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333号炎黄科技园B4研发楼10层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4、监管部门:(略)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

(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04
信息变更
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310-410381-04-01-703539)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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