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粮食购销领域监管平台信息化建设要求,对食品集团库区(略),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略)
(一)服务内容:对(略)承接地方储备油任务的信息化建设。
(二)委托单位:(略)。
(三)服务地点:(略)
(四)预算资金:(略)
二、服务范围
(一)服务范围:(略)
三、比选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主业是从事3年以上弱电及网络平台服务经验(需提供相关佐证文件)
2、施工单位:社保缴纳人员至少2-5人(至少1(略))
3、施工单位:有专门专业维护技术售后人员2-5人(需提供相关佐证文件)
4、(略):在海拉尔区本市1类地区有经营性门店(需提供相关佐证文件)
5、施工单位:承接过类(略)(需提供相关佐证文件)
(二)承包公司服务范围内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处于有效期的营业执照。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略),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略)
(五)按内蒙古自治区粮食购销领域监管平台的建设要求完成设备的安装及调试,达到监管平台信息化建设要求,符合监管平台的信息化建设标准,并完成后期设备的维护工作。
(六)项目结算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比选需(略)
(一)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业绩证明材料。需要提供为各企业近三年内完成运输服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
一是出具对往(略),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三是在与我公司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略)。
(五)提供对平台信息化建设的服务承诺书。
(六)提供(略)(邮寄到指定地址)
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略)
报名地点:(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六、竞价规则:
竞价采取负向(略),比选报价不能高(略)。若报价高于比选预算价视为不响应本比选条件,不符合报名条件。
七、比选方式
(一)从报名的符合条件单位中,由我公司发布邀请函。
(二)比选单位持邀请函和相关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比选(邀请函需加盖公章)。如因其他原因,比选单位不能参加现场比选评审会的,可以提交比选材料通过视频的形式进行评审。
(三)(略)评审组经过比选评分后,评分最高的单位拟确定为中选单位。
(四)签订委托合同后,中选单位应积极履职,按照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略),不得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害呼伦贝尔农垦食品有限公司的行为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将其列入我公司“黑名单”。
(五)具体比选时间和地点详见发布的邀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