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略)加盖单位公章。由法(略),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略),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略)。”,依据招标文件正文3.9.3“投标文件应(略),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略)委员会否决上述三家单位投标。
依据招标文件前附表须知中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数4个”之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只有两家合格供应商,缺乏竞争性,建议重新组织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