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交投鑫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新能源充电站充电桩集采分供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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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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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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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2024年度新能源充电站充电桩集采分供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江苏省苏州市
发布日期:(略)
项目编号: (略)
项目名称: (略)2024年度新能源充电站充电桩集采分供项目
建设单位:(略)
招标条件
(略)2024年度新能源充电站充电桩集采分供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00万元,招标人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为了保证(略)2024年度充电桩集中采购项目顺利实施,现决定对2024年度充电桩集中采购项目招标。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XNGS-CDZCG-01标段。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不同型号的交流慢充桩、直流快充桩的提供(详见报价清单),并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年内,接到甲方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10个自然日(含)内完成供货。
范围 XNGS-CDZCG-01标段;
投标(略)
(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是货物的生产制造商; (2)(略)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5000kW充电桩供货业绩。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略) 至 2024-05-10 17:00
获取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经办人个人身份证原件,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 月 10日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略)(地址:苏州市(略)北楼615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800元(招标文件费缴纳形式现金或电汇),售后不退,未按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5-27 09:(略)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5-27 09:(略)
开标地点 苏州市公共交通管理中心南楼0102室(地址:(略)
其他
招标公告 1、(略)2024年度新能源充电站充电桩集采分供项目招标人(略)(采购管理方),委托(略)作为招标代理对(略)2024年度新能源充电站充电桩集采分供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为了保证(略)2024年度充电桩集中采购项目顺利实施,现决定对2024年度充电桩集中采购项目招标。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XNGS-CDZCG-01标段。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不同型号的交流慢充桩、直流快充桩的提供(详见报价清单),并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年内,接到甲方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10个自然日(含)内完成供货。 3、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是货物的生产制造商; (2)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5000kW充电桩供货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领取 4.1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经办人个人身份证原件,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 月 10日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略)(地址:苏州市(略)北楼615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800元(招标文件费缴纳形式现金或电汇),售后不退,未按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领取成功的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苏州交投在线投标系统”,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注册链接:http://zcpt.szjtjt.cn:10091/tb/#/register?id=eb369646c71a4d8bbdff96b28c51aeb3),按照网上的提示提交企业信息。在注册成功后,潜在投标人须通过注册链接登录“苏州交投在线投标系统”填报项目信息。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在线投标系统注册并填报项目信息,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业主不组织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 5 月 27日上午9:0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5 月 27 日上午9:(略)。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公共交通管理中心南楼0102室(地址:(略)。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出席,未出席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苏州交投集团官方网站公告栏上发布。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招 标 人:(略) 地 址:苏州市(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 址:苏州市(略)北楼615室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E-mail:(略)
监督部门
(略)综合办公室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苏州市(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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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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