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三里镇西峰村钢构厂房及管理用房租赁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名称:**县三里镇西峰村钢构厂房及管理用房租赁项目

二、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湾新区宏济建筑材料商行(个体工商户);

供应商地址:**省**市**湾新区海虹街道翻身村97号(自主申报);

中标价:(略)

四、评审专家名单:(略)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如成交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X1.2%; (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废标单位:**国林再生**回收经营部(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

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略),联系电话:(略)。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略)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略)

2.采购人名称(略)(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略)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略)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30
中标通知
南陵县三里镇西峰村钢构厂房及管理用房租赁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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