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鹅湖大酒店2024-2026年度食材供应商库遴选招标(水果类)入围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天鹅湖大酒店(略)食材供应商库遴选招标(水果类)
项目编号:(略)
招标(采购)方式:(略)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采购)日期:(略)
天鹅湖大酒店(略)食材供应商库遴选招标(水果类)入围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入围候选人:(略)
入围候选人:(略)
入围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招标(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16号卓越城A2栋一楼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公示期: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略)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16号卓越城A2栋一楼101室,联系电话:0551-63359387。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天鹅湖大酒店纪检监察提出投诉,联系电话:(略)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略)起(略):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略)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略),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略),不予受理:
1、提起异(略)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略)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略)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