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丰台镇岳秀庄村6.75亩林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9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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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岳秀庄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市**区丰台镇岳秀庄村村民委员会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市**(略).75亩林地经营权
资产权益
挂牌价格 70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地上公开发包面积为6.75亩标底价每亩每年700元。 2、此地块进行林业种植村委会不保水,不保电,不保道路畅通,村内统一排水时,村不向承包者单独收费,如承包者自己要求持水时,承包者需与村委会协商进行收费。 3.2024.3.28日李有刚植树合同到期,由于部分树木尚未成材,党支部,村委会研究,拟定将此地块继续发包,发包期限二年. 4.原树木所有者竞价成功,一次性交清承包费。其他人竞价成功由村委会找评估公司对承包期的所有树木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给予原树木所有者补偿,树木归竞价成功者所有,一次性向村委会交清土地承包费。 5.到期后不管树木成材与否必须砍伐,如到期不砍伐,地上树木及承包地全部归村委会所有。原合同植树面积为6.75亩不变。底价定为700元每亩每年。价高者得。 6、承包者竞价成功之后,一次性交清承包款,承包方需在3天内和村委会签定合同。 7、关于土地面积:按发包方给出的土地面积为准。 8、承包方需自行平整土地村委会不予负责。 9、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享有管理权、使用权、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未经得岳秀庄村民委员**意,承包方不得将土地转包。 10、承包方栽树期间,损坏任何地上地下线缆管道等设施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11、因国家集体施工占地,承包方仅享有树木赔偿,占地赔偿等优惠政策归岳秀庄村村委会所有。 12、农交所平台服务费由承包方承担。 13、以上未注明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村委会所有。
受让方条件 岳秀庄18周岁以上公民
转出用途 林业
是否(略)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1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50
挂牌期 5
价款(略) (略)
账户名称 **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19
信息变更
天津市宁河区丰台镇岳秀庄村6.75亩林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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