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略)委托(略)进行招标的**比勒费尔德应用科学大学项目(一期)二标段钢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zzw20240416003)于2024年04月16日在《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现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和更改:
1、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比勒费尔德应用科学大学项目(一期)二标段标段一钢材采购合同》中:1货物及数量的备注中:b.若当日网上没有发布所供品牌对应材质、规格的网(略)接近大规格的网价作为结算基准价”。
现变更为:“b.若当日网上没有发布三级钢(HRB400E)对应材质、规格的网价则按照同种规格及材质当日首次公布的桂万钢品牌网价作为结算基准价;若当日网上没有发布四级钢(HRB500E)对应材质、规格的网价则按照同种规格及材质当日首次公布的湘钢和三钢闽光平均价品牌网价作为结算基准价;若当日网上既没(略)作为结算基准价”。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供货要求:9.钢材结算方式:b.若当日网上没有发布所供品牌对应材质、规格的网价则按照同种规格及材质当日首次公布的桂万钢品牌网价作为结算基准价;若当日网上即没有发布所供品牌对应材质、规格的网价也没有同种规格的网价则按照当日首次公布的最接近小规格的网价,没有最接近小规格的网价则参照最接近大规格的网价作为结算基准价”。
现变更为:“b.若当日网上(略)(HR(略))对应材质、规格的网价则按照同种规格及材质当日(略)材质、规格的网价则按照同种规格及材质当日首次公布的湘钢和三钢闽光平均价品牌网价作为结算基准价;若当日网上既没有发布所供品牌对应材质、规格的网价也没有同种规格其他品牌的网价,则按照当日首次公布的所供应品牌最接近小规格的网价,没有最接近小规格的网价则参照最接近大规格的网价作为结算基准价”。
其它内容不变,此次变更不影响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故不延期!
招标文件具体内容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查阅,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省**市(略)房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省**市美兰区白龙街道滨江路88号枫丹白露B区1栋302房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