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庐江第二中学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名称:**省**第二中学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二、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单位:(略)

中标价:(略)

三、主要标的信息:**省**第二中学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四、评标小组名单

评委:(略)

监督员:(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弘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庐城镇丝绸路安正御龙湾22幢2层C201室,联系电话:(略)张工

(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二)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略)(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略)。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略),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略)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情况

**省**第二中学电梯维保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弘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省**第二中学

2024年4月17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17
中标通知
安徽省庐江第二中学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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