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略)做出批准意见的公示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从即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略)
项目名称:(略)
建设地点:**省**市******经济开发区玉兰大道18号
环评单位:(略)
项目概况:(略)
公众参与情况:2024.4.9-2024.4.16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受理公示,无反对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略)。
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按“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设计建设、完善给、排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至**县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两车间加弹工序产生的加热、定型废气分别经设备自带的集气口收集至各自配备的“静电油雾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1(略))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其他”排放限值,NMHC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
上述未被收集的废气、上油废气于车间无组织排放。厂区内NM(略)(DB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单位边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其他颗粒物”排放限值、NMHC执行《(略)中浓度限值。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应合理布局,主要噪声设备须选用低噪型,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及厂界绿化,确保东、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西、北厂界噪声满足4类标准。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项目生产前须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措施。废气处理设(略)(HW08)、废油桶(HW08)、废液压油(HW08)、废润滑油(HW08)、废活性炭(HW49)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油剂桶由生产厂家回收用于其原始用(略)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略)等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要求。
6.按《**省排污口设置和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略)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意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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